避讓救護車不僅是一種美德,更是一項法律義務,這是我們都熟知的。緊急車輛,如救護車,在任何道路條件下都具有優先通行權。只要瞥見救護車正在執行任務,無論是私家車還是其他社會車輛,我們都應該主動避讓。然而,最近一位網友向我訴說了他的經歷,他因為主動避讓救護車而被扣了6分,還要罰款200元。這究竟是為什麼呢?
最近,這位車主遇到了一個不尋常的事件。他因為避讓救護車而闖了紅燈。 最后呢,他被扣了6分,向交通管理部門的復議也被駁回。這位車主委屈地問交警:「做好事難道也有處罰?」最初,我也感到很奇怪,為什麼避讓救護車還會被判定為闖紅燈呢?但是,在了解到該問題原委之后,我覺得交警的判定沒有任何問題。
原來這位車主在等紅燈時,后面來了一輛救護車。他為了避讓救護車,右打了一把方向將車子停在了斑馬線上。救護車走了之后,這個車主覺得自己的車停在斑馬線的位置不太安全,所以他就跟隨救護車一起通過了路口。 他一個星期后收到了處罰信息,收到之后他就去叫車管所進行申訴,結果沒想到人家直接駁回了他的申訴,表示你給救護車讓道是好事,但是你不能事后闖紅燈。
對于這一處罰,車主感到非常不解和不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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